瀝青混合料單軸壓縮試驗(圓柱體法)
1 目地與適用范圍
1.1 本方法適用于測定熱拌瀝青混合料的抗壓回彈模量和抗壓強度。按照 《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范》(JTG D50-2006)確定瀝青混合料結構層的設計參數時應按本方法執行。如無特殊規定,用于計算彎沉的抗壓回彈模量的標準試驗溫度為20℃,用于驗算彎拉應力的抗壓回彈模量的標準試驗溫度為15℃。加載速率為2mm/min。
1.2本方法透用于直徑100mm±2.0mm、高100mm±2.0mm的瀝青混合料圓柱體試件。
2 儀具與材料技術要求
2.1 材料試驗機。其他可施加荷載并測試變形的路面材料試驗設備也可使用,但均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2.1.1 zui大荷載應滿足不超過其量程的80%,且不小于量程的20%的要求,宜采用100KN,分度值100N。具有球形支座,壓頭可以活動與試件緊密接觸。
2.1.2 具有環境保溫箱,控溫準確至0.5℃。當缺乏環境保溫箱時,試驗室應設置空調,控溫準確至1.0℃。
2.1.3 能符合加載速率保持2mm/min的要求。試驗機宜有伺服系統,在加載過程中速度基本不變。
2.2 變形量測裝置:抗壓試驗加載用上下壓板,下壓板下有帶球面的底座。壓板直徑為120mm,在直徑102mm處有一淺的放置試件的圓周刻印。下壓板直徑線兩側有立柱頂桿,上壓板直徑兩側裝有千分表架,表架中心與頂桿中心公交車一致。當試驗機具有自動測定試件垂直變形或自動測記件的壓力與變形曲線功能時,可以直接使用,不必另外配備變形時測裝置。
2.3 千分表:1/1000mm, 2只。
2.4 恒溫水槽:用于試件保溫, 溫度能滿足試驗溫度要求,控溫準確至±0.5℃。恒溫水槽的液體應能不循環回流,深度應大于試件高度50mm。
2.5 臺秤或天平:感 量不大于0.5g
2.6 溫度度:分度值0.5℃。
2.7 秒表、卡尺
3 方法與步驟
3.1 準備工作
3.1.1 按本規程T 0704 用靜壓法成型瀝青混合料試件,也可以從輪碾機成型的板塊試件上用鉆芯機鉆取試件。試件尺寸應符合直徑100mm±2.0mm、高100mm±2.0mm的要求。如有條件,可采用振動壓實或搓揉法成型試件(試件尺寸與成型方法應在報告中注明)。試件的密度應符合馬歇爾標準擊實密度*±1.0%的要求。
3.1.2 試件成型后不等*冷卻即可脫模,用卡尺量取試件高度,zui高部位與zui低部位的高度差超過2mm時試件應作廢。用于抗壓強度試驗的試件數不得少于3個用于,抗壓回彈模量的一組試件數宜為3-6個
3.1.3 將試件放置在室溫條件下24h,用卡尺在各個試件上下兩個斷面的垂直方向上正確量取試件直徑,取4個數的平均值作為試件的計算直徑(d),準確至0.1mm。
3.1.4 用卡尺在各個試件的4個對稱位置上正確zui取試件高度,取4個數的平均值作為試件的計算高度(h)。準確至0.1mm。
3.1.5 按本規程規定的方法測定試件的密度、空隙率等各項物理指標。
3.1.6 將試件置于規定的試驗溫度(15℃或20℃)的司溫水槽中保溫2.5h以上,保溫時試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10mm。此時壓板、底座也應同時保溫。在有空調的試驗室內測試時,將室溫調至要求的溫度,試件放置12h以上。
3.1.7 使試驗機環境保溫箱或空調試驗室達到要求的試驗溫度。